清学者。字元孚,号健余。直隶博野(今属河北)人。雍正进士。分工部学习,授主事,迁员外郎。历任襄阳知府、扬州知府、两淮盐政、广东巡抚,官至河南巡抚、左副都御史。平生以程朱理学为门度,以周、孔之书为归宿,重视教育。在河南巡抚任内,命州县立社学,提倡程朱学说,要求学馆“其教法一遵朱子小学,及白鹿洞遗规”(《博陵义馆记》)。主张“学之必自小学始”,认为:“小学之教,在于明伦。其要在于敬身。”(《正始》)认为朱熹等人编辑的《小学》内、外篇,集中了儒学以至整个古代优秀思想的精华,“朱子晚年编此,其内篇提十三经体要,外篇括十七史精华,名为小子立明伦敬身之教,实为大人植修齐治平之基,所以为世道人心计者至切,须臾离之不可,终身由之不尽也”(《重订小学纂注序》)。 有《健余先生文集》、《抚豫条教》。另有《续洛学编》、《续北学编》、《近思录集解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