诛暴乱,禁不义 战国时尉缭关于战争道义性的论断。《尉缭子·武议》:“凡兵,不攻无过之城,不杀无罪之人。夫杀人之父兄,利人之货财,臣妾人之子女,此皆盗也。故兵者,所以诛暴乱、禁不义也。”尉缭认为: 凡用兵,不可攻打无过错的国家,不可杀戮无罪的百姓。杀害他人的父兄,掠夺他人的财货,奴役他人的妻妾子女,这些都是强盗的行为。战争的目的应当是平定暴乱,禁止不义。尉缭的这一观点,上承《司马法》“杀人安人”,“以战止战”,是中国古代关于战争之道义性的重要论断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