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之际黄宗羲的思想。见于《明夷待访录》。战国后期以来的重本抑末思想,到南宋时叶適首先表示异议,说:“四民交致其用,而后治化兴,抑末厚本,非正论。”(《习学记言序目》卷十九)也只是说反对“抑末”,但尚未否定工商为“末”。黄宗羲在承认农业为本的同时,否认工商业为末业,把工商业也提到“本”的位置上来。指出:“今夫通都之市肆,十室而九,有为佛而货者,有为巫而货者,有为倡优而货者,有为奇技淫巧而货者,皆不切于民用,一概痛绝之,亦庶乎救弊之一端也。此古圣王崇本抑末之道。世儒不察,以工商为末,妄议抑之。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,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,盖皆本也。”(《明夷待访录·财计三》)他将传统的“崇本抑末”的所谓“末”,作了另外解释,不是传统所指的工商,而解释为耗费资财之作业和佛、巫之迷信以及奢侈之习俗。提出工商与农业并为本,实从整体上看待国民经济。农、工、商相互促进,无工则农单一而不可能富裕,无商则工农业不活又不可能繁荣。只有农、工、商均在本的位置,才可互相促进,国家经济才能富裕繁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