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刑去刑

战国商鞅关于执行严明的刑律,以达到使人不敢犯罪目的的法治理论。《商君书·画策》:“以刑去刑,虽重刑可也。”《开塞》:“以刑治则民威(畏),民威则无奸,无奸则民安其所乐。”《赏刑》:“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。”对战国末韩非和《秦律》有深刻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