候补

清制,未曾补授实缺官员,在吏部取得候选资格后,吏部汇列呈请分发官员名单,根据职位、资格、班次,每月抽签一次,分发到某部或某省,听候委用,称为候补,如欲免抽签,自行指定到某处候补,须另行交钱,称为指省或指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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