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用语。以“指”喻言教,以“月”比佛法。《楞严经》卷二:“如人以手指月示人,彼人因指当应看月;若复观指以为月体,此人岂唯亡失月轮,亦亡其指。何以故?以所标指为明月故。”《大智度论》卷九:“如人以指指月,以示惑者。惑者视指而不视月,人语之言: 我以指指月令汝知之,汝何以看指而不视月?此亦如是: 语为义指,语非义也。”以此教人着重领悟佛教精神而不要拘泥于名相言教。后来禅宗借此发挥其“不立文字,教外别传”的教义。
佛教用语。以“指”喻言教,以“月”比佛法。《楞严经》卷二:“如人以手指月示人,彼人因指当应看月;若复观指以为月体,此人岂唯亡失月轮,亦亡其指。何以故?以所标指为明月故。”《大智度论》卷九:“如人以指指月,以示惑者。惑者视指而不视月,人语之言: 我以指指月令汝知之,汝何以看指而不视月?此亦如是: 语为义指,语非义也。”以此教人着重领悟佛教精神而不要拘泥于名相言教。后来禅宗借此发挥其“不立文字,教外别传”的教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