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事部

官署名。民国十六年(1927)至十七年的北京军政府并陆军部、海军部、航空署、参谋本部为军事部,分四署,即参谋署、陆军署、海军署、航空署。署下设司。参谋署分第一至第六司。航空署分机械、管理二司。陆军八司与海军六司名称与原陆、海二部各司名称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