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其所

①《穀梁传·成公八年》:“媵,浅事也,不志。此其志何也?以伯姬之不得其所,故尽其事也。”范宁注:“不得其所,谓灾死也。”本指未得善终,后谓没有得到适当的安顿。

②不能达到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