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物和从物 物在法律上的基本分类之一。有些物虽然可以单独存在,但通常必须配合他物使用方能得到正常经济效益;它们所起的作用是不相等的,有着明显的主从关系。主物是指起主要作用的物,从物是指虽非主物的组成部分,却能配合主物发挥其效用的物。例如,船是主物,桨是从物;成套设备是主物,零配件是从物;等等。在区分主物和从物时,应以物的用途为依据。 区分主物和从物的意义主要是:如果法律、合同中没有相反的规定,主物移转时,从物应随同移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