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的决定和行动是一个人自己的责任,它可以受到适当的赞扬和责备。对“自由”的最极端的解释就是缺乏任何原因或决定。于是一个非决定论者会说,如果一个事件没有原因,那么它就是自由的;一些哲学家会说,如果一个人的行动仅由他自己来决定,而与其他任何东西(包括一个人的性格)无关,那么这种行动就是自由的。然而,有些决定论者(“弱”决定论者)会说,只有当一个行动“与某人的性格相符”,并且建立在一个人的愿望和个性之上时,它才是自由的。最一般地说,如果个人的行动本可以以另外一种方式去做,那么它就是自由的,无论这种行动是不是意识决定的结果,也无论是否有某种原因包括进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