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焦循著。其于天文、算学方面的著作。共五种,十六卷。包括《释弧》三卷、《释椭》一卷、《释轮》二卷、《加减乘除释》八卷、《天元一释》二卷。并以其子廷琥所作《益古演段开方补》附于末。以数理形式论述哲学,认为“名起于立法之后,理存于立法之先”,把数理的符号引申到哲学上,主张“数先形后”说。提出“名主其形,理主其数”,以为“理”是错综变化的抽象形式,是先天存在的。收入《焦氏丛书》、《中西算学丛书初编》中。
清焦循著。其于天文、算学方面的著作。共五种,十六卷。包括《释弧》三卷、《释椭》一卷、《释轮》二卷、《加减乘除释》八卷、《天元一释》二卷。并以其子廷琥所作《益古演段开方补》附于末。以数理形式论述哲学,认为“名起于立法之后,理存于立法之先”,把数理的符号引申到哲学上,主张“数先形后”说。提出“名主其形,理主其数”,以为“理”是错综变化的抽象形式,是先天存在的。收入《焦氏丛书》、《中西算学丛书初编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