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授时历》

  中国文史哲大辞典

元代历法著作。郭守敬、王恂、杨恭懿、许衡、张文谦、张易等撰,共五种二十六卷。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忽必烈命王恂、郭守敬等编制新历。十七年,历成。二十三年前后由郭守敬定稿。包括《推步》七卷、《立成》二卷、《历议拟稿》三卷、《转神选择》二卷和《上中下三历注式》十二卷。广泛汇集汉以来各历之长,参以至元实测成果,极富创新,为中国古代历法之最。在历法思想上,也多有成就,完整而成体系。强调“帝王之事,莫重于历”,认为制历、颁历为治国平天下之首要。主张制历要“本天道自然之数”,时历务必与“天度相符”、“与天道合”,在“顺天求合”中,“不以私意牵就”,并去除前人附会。指明“历之本在于测验”,作为制历依据的冬至、岁余、日躔、月离、入交、二十八宿距度、日出入昼夜时刻等数据,均需“并依实测,不必私意迁就。”测量不能限于一地,要在广大地域内进行。“必多方测验,而后”,“可得而知”。又指出“测验之器莫先于仪表”。深信阴阳消息、日月丽天、五星运行等规律,均可用仪器测验,又提出“立术推求,于理为尽”。以数学公式原理推求天体运行,要尽得其客观规律。又认为仪器与观测对象、仪器内部、结构、仪器之间,都有“理致”,即规律与原理。还要求“参以古制,创以新法”。继承前人优秀成就,在法式、测量、计算、原理上加以吸取。在此基础上,作新的开拓和创造。授时历为明代所继承,使用三百六十四年;又传至朝鲜、日本,泽及域外。书成后,钞本藏于太史院;宋濂修《元史》,将《授时历经》和经李谦整理定稿的《授时历议》收入《历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