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伯 西周末人。周太史。提出“和”与“同”的哲学概念。“和”,指不同东西的和合与统一;“同”,指相同东西的简单相加或同一。主张取和而去同,以“五行”(土、金、木、水、火)杂以成百物,说明“和实生物,同则不继”。认为不同东西的和合,才能成就事物,产生变化,“若以同裨同,尽乃弃矣”。还提出“声一无听”、“物一无文”、“味一无果”、“物一不讲”等具有朴素的对立统一思想的命题。一说即伯阳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