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孙子兵法》所列“五事”之一。指军队的总体素质。《始计》:“法者,曲制、官道、主用也。”认为军队的总体素质。从部曲编制、金鼓旌旗、粮草供应,到士卒训练、赏罚施行,无不表现为一定的法规或制度。严格依法治军,是军队战斗力所赖以形成的关键因素之一。将与法浑然一体,共同形成决定战场胜负的最活跃的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