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教用语。渊源于道家的老庄哲理。老子首先提出“自然”的观念来解释“道”和“德”,并以此作为人们的活动准则。《老子·二十五章》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意为道生万物以及天、地、人的活动过程都是“自然无为”的。庄子继承老子的天道自然思想,认为“至乐者,应之以自然”(《庄子·天运篇》),“莫之为而常自然”(《缮性篇》)。主张无条件地与自然融合为一,达到“至人”境界。道教吸收他们的“自然”观念后,主要有三种看法:(1)认为“自然”是产生“道”的根本。譬如《西升经》曰:“虚无生自然,自然生道。”《升玄内教经》谓:“夫道玄妙,出于自然,生于无生,先于无先。”唐初道士成玄英更说:“道是迹,自然是本。以本收之迹,故义言法也。”其见解显与《老子》本义有出入。(2)认为自然为宇宙万物的本性,万物以道为法,道以自然为法。唐玄宗《老子御疏》所批评的“惑者”即主张“以道法效于自然”。(3)认为自然是道的本性,本身就存在于道之中,无须效法。唐玄宗说:“道法自然,言道之为法自然,非复仿法自然也。”并驳斥《西升经》的“自然生道”说,强调自然即“虚无自然之道”(《老子御疏》)。道教炼养理论强调养生要旨在于通过修炼合于自然之道,得道长生。合于自然之道有高低层次之分,《老君太上虚无自然本起经》:“守虚无者,得自然之道,不复上天也,常在世间变化,见死生,为世人师。守神者,能炼骨肉形为真人,属天官,当飞上天,此谓中自然也。守气者,能合阴阳之气以生毛羽,得飞仙道,名曰小自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