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国 《山海经·大荒西经》:“有丈夫之国。”《海外西经》:“丈夫国在维鸟北,其为人衣冠带剑。”郭璞注:“殷帝太戊使王孟采药,从西王母至此,绝粮,不能进。食木实,衣木皮。终身无妻而生二子,从形中出,其父即死。是为丈夫民。”《玄中记》中亦有此说。又《淮南子·地形》云:“凡海外三十六国,自西北至西南方,有丈夫民。”高诱注:“丈夫民,其状皆如丈夫,衣黄衣冠,带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