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债与从债 债的分类之一。这是根据债权债务关系能否独立存在而作出的划分。对于两个相互依存的债的关系而言,债权债务关系能够独立存在的称为主债(例如买卖关系、承揽关系、租赁关系等),债权债务关系不能独立存在的称为从债(例如各种担保关系)。 主债是从债产生的前提,但主债也是相对从债而言的。从债是主债得以履行的保证,当主债不能履行时,从债才得到履行。从债随着主债变更、消灭亦发生变更、消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