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田

唐时,按均田令规定受田数量不足之土地名称。当时定制,丁男、中男应受田百亩,但实际常有缺额。今新疆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有不少“欠田文书”,专门记载受田不足的人户和所欠土地面积,作为将来补授田亩的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