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(?—166)

东汉高唐(今山东禹城西南)人,字文理。桓帝时,任太原太守。时小黄门赵津倚势犯法,令郡吏王允不顾赦令捕杀之。有司秉承宦官意旨,奏其罪当弃市,后竟下狱死。